獲Suhaila Salimpour與Jamila Salimpour同意譯自Mata Hari Part I: "The Maiden and the Matron" by Jamila Salimpour
原文請參見http://www.suhailainternational.com/Pages/Articles/Matahari1.htm
這個少女(續前文)
瑪格瑞特的丈夫很快地就了解到娶了一名年輕貌美的妻子要付出的代價。男人們會當街與妻子調情,他必須為妻子的名聲挺身而出,很快地,他開始咒罵妻子與其他男人調情。儘管妻子年輕貌美,但他在公開場合上對她舉止粗暴,他的朋友迪巴畢恩.維斯特說新婚三週後,約翰就叮囑他為自己的新婚小妻子找個女伴,好讓他去妓院裡與兩名年輕女子過夜,這是他在荷屬東印度駐軍期間養成的啫好,在兩人的婚姻中,他從來沒有戒掉這個習慣。一名曾是這個家庭密友的女性表示,「瑪格瑞莎是一名個性良善的年輕女性,卻飽受丈夫妒意、粗暴與漠視之苦,打從他們蜜月歸來後第一週就看得出來。」
那名婦人
在兩人婚姻關係中,被稱為約翰的麥克李德是一名日漸衰老,開始禿頭,因為戰爭傷痕累累的老兵,這聽來似乎是她父親的完美翻版。瑪格瑞莎出嫁時沒有嫁妝,那可是當時適婚女孩都期待的,此外,她實在太高,而且一直處於胸前平坦的清瘦狀態,婚姻是她逃離被父親遺棄,身無分文又無一技之長的天堂。但嫁給脾氣爆躁的麥克李德卻註定要以失敗收場。她忍受了無數次在大眾面前被丈夫粗暴對待的恥辱,居家生活卻顯得越來越難以忍受,幾乎沒有一天能平靜過日。
兩人的長子諾曼約翰於1897年出生,似乎讓兩人的關係重修舊好,但是財務上卻開始因為婚禮與蜜月的開銷,以及小寶寶誔生而出現問題,,兒子出生五個月後,他們舉家遷往荷屬東印度,對瑪格瑞莎來說這是偉大的探險,那年她正值雙十年華,先生卻已經41歲了。在荷屬東印尼待了一年後,瑪格瑞莎在1898年5月2日生下一名女兒,取名為吉妮露薏絲,暱名Non,這是Nonah的簡稱,在馬來亞拉姆文裡意指年輕女孩,那並不是太開心的日子,常常處在天天口角與不太愉快的場合, 當瑪格瑞莎在獲知丈夫要轉派至棉蘭市時如釋重負,因為夫妻計劃先由丈夫過去安頓好之後,再把母子三人接過去住。在此之前,瑪格瑞莎與她兩個子女被送去與馮里德斯家族同住,他是荷屬東印度的荷蘭陸軍總會計師。當瑪格瑞莎暫住在馮里德斯家裡時,她喜歡穿著當地土著的上衣與窄裙,與全身穿戴綴滿蕾絲與緊身馬甲束衣的正常荷蘭女性裝扮大異其趣,她喜歡那些色彩艷麗的寬鬆衣物,因為她展現出極高的興趣,她被邀請去參與爪哇舞劇活動,這樣的活動往往持續好幾天,她於是對印尼的歷史、語言與文化產生濃厚的興趣。她開始偷偷學習馬來亞拉姆文,東學西問的,在當地夜店的派對上,當士兵與他們的妻子觀賞土著表演為娛樂時, 瑪格瑞特會加入他們的舞蹈表演中,全然不顧旁觀者的注視。在1897年寫給親戚的一封信裡,她說她被邀請去為荷屬東印度的殖民政府長官們表演舞蹈,她化名為瑪塔.哈里(Mata Hari)欣然前往,這個名字在馬來亞拉姆文裡指的是「拂曉之眼」。瑪格瑞莎也開始對印度教的神話故事感興趣,她會請人們代為翻譯舞劇的故事內容。她開始越來越認同印度教的諸神觀,有時她在房裡獨自一人時,她會表演和緩,令人昏然欲睡的舞蹈,即使唯一的音樂伴奏只有她腦海裡的加麥蘭樂團,她變成了一名飛天仙女(Apsara),傳說中這天國的舞蹈女神只有在為諸神獻舞時才能感受到最真實的快樂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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