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

舞蹈的劇場性質4-2

獲Hip Circle線上肚皮舞雜誌同意譯自Theatrical Dance by Amantha
原文請參見http://www.thehipcircle.com/ARTICLES/110.html

在劇場裡長大意味著對於表演、劇情、歌曲及舞蹈的真實性深信不移。我從一個表演者出發,進入了導演的領域,然後我回到舞表演裡,再朝向編舞發展,由敍事劇場轉向舞蹈的發展過程非常自然,儘管我深切地熱愛著文字與語句的力量,但我對於必須要傳達卻無法透過說話來呈現的事物感到更為有趣。

我的劇場作品總是免不了納入形式化的動作與舞蹈,以便營造出能無需語言即能表達原型經驗的抒情想像空間。在創造舞蹈作品時,我的創作則更接近於潛意識。音樂及影像會引發情緒,場域及主角個性僅僅以隱喻方式說明而不明確界定。目前我正在嘗試一種敍事形式的表演方式,讓會影響表演的舞蹈由主導退屈其次,而整場表演將穿梭於彼此相關卻又個別獨立的不同情緒場景之間。然而我還沒有發展出完整的故事章節或旁白劇本,我想要一步一步慢慢來,對於這個表演媒界有更深入的了解,給予表演張力自行有充份發揮其戲劇特性的自由,而非自外界加入其他元素來誘發張力。

將舞蹈(任何一種形式的舞蹈)視成劇場表演的概念引發了許多問題。舞蹈為戲劇及音樂融合下的產物,在劇場裡,表演者的肢體即時地進行著溝通,一如音樂,節奏及歌辭無需線性思考邏輯即能在情緒及觀念上產生刺激。

舞蹈應該像音樂那樣,以音樂會的型式,將個別曲目一首一首地接序演奏,而曲目之間的關聯性非常模糊?或者舞蹈應該是一種表演,一幕幕的劇情串連成為一個完整的故事,或者至少像一趟對觀眾來說無法辨別的旅程?

兩種方式都能表現舞蹈,而現在醉心於導演/編舞者的我,則傾向於後者的概念。
我們再度碰上了關於當代劇場的經典議題-「戲劇」(Play)與真實的「故事」(Story),以及較沒有對白但大量採用戲劇所使用之劇場元素的「表演」(performance)之間有何不同?在舞蹈上我們可以看到相當類似的照對情況:傳統舞蹈與現代芭蕾,以及看似毫無條理可言,卻充滿有意義探險的實驗性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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