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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主修導演的戲劇學研究生,我總是不停地為像是上述問題的諸多問題所圍繞著,而我往往會因此感受到無止盡的情緒折磨,因為我覺得我的作品被他人攻詰,現在我終於明白為什麼我的老師會要求我將藏諸於形式、風格、視覺、聽覺、選角等諸多選項背後的原因加以說明,因為只有創造者充份了解舞台上各個元素之間的相互衝擊與影響時,她/他才能以更精準的專注力來運用這些元素,為觀眾創造出更豐富,更能撼動人心的體驗。我相信這些問題正是編舞者必須悶心自問的重要問題,這也是我們在觀賞作品時應該要問自己的問題-不是為了我們得以讚美或批評一個表演,而是為了為我們所發明的舞蹈世界發展出一套應用語彙,並且期盼我們的舞者及觀眾能夠應用,並且理解它們。
或許最重要的問題是這件作品的焦點、主題與靈感來源。何種主題或題材能與這種舞蹈形式完美結合呢?
在劇場裡,傳統模式是由劇作家自靈感發想開始工作,而導演負責闡釋。在許多舞作裡妳可以說作曲者自靈感發想開始工作,而編舞者負責闡釋。現代美國肚皮舞編舞者則遊走於靈感發想及闡釋之間,往往編舞者先決定其視野,然後選擇合適的音樂,雖然許多時候她聆聽到一首音樂而受到啟發,因而創作出舞碼來,而透過舞者的身體來展演這個作品。以劇場風格肚皮舞目前敞開的狀態看來,還有許多模糊不明,有充份的自由。
編舞者又是如何找到靈感,靈感又有任何限制嗎?何種主題能應用在我們的舞蹈上?過去以來東方學派主題的表演始終存在著,這是因為這種舞蹈擁有著某種「他族」的特質,而透過東方學派的有色眼鏡下所看到的舞蹈起源及其非西方的「他族」品質根深蒂固地織染入我們的文化風景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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